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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2神金啊,谁给你起名叫爱新觉罗傲天的!  (第5/7页)
马路上蹦跳,陆之野作为其中最亮眼的存在,承受了无数路人的视线。    他旁若无人的自信迈步,完全没把之前的小插曲放在心上,不就是被狗当成路标吗?刚染上鹦鹉头的时候,他可谓是众鸟之敌。    求偶期的雄鸟们将陆之野的头发当成了他的羽毛,视他为最大竞争对手,一路追着他高空抛物。    陆之野不得不反复横跳避开鸟屎,通过一个下午的时间成功将屏西县的雄鸟们遛到腹中一无所有。    从此成为鸟届一霸。    自从那天一战成名之后,陆之野有时甚至能在自家阳台上看到雄鸟留下的瓜子一类的食物。    他,一个活生生的雄性人类,被雄鸟求偶了。    错了。    是被雄鸟们求偶了。    既然要飙车,当然不能穿着这身去,太不隆重了。    陆之野回家重新搭了一套宝蓝色的西装,领着一帮人去了小区门口的小卖部。    “老板,还有车吗?”    身形高挑的少年肩宽腿长,太阳眼镜别在领口,即使是这样饱和度过高的西装也能穿得有模有样。    他如众星捧月一般被数十个年轻人围在中间,优越的侧脸映在玻璃门上。    “小陆啊,有的。”小卖部老板头都不抬,指了指后门,“就你最喜欢的那辆,给你留着呢。”<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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